界面新聞記者 | 呂文琦
7月3日,界面新聞從業內獲悉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期向各財險公司下發《關于加強非車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征求意見稿》),標志著非車險領域全面實施“報行合一”進入倒計時。
這是繼車險、人身險后,保險業“報行合一”改革的最后一環,也是重塑萬億級非車險市場生態的關鍵一步。
杜絕價格戰
《征求意見稿》首次明確定義了監管范疇內的“非車險業務”:財險公司經營的除車險、農險、出口信用險、短期健康險和意外險之外的所有業務,主要涵蓋責任險、工程險、企財險等純市場化業務。這一界定填補了長期以來的監管空白。
針對非車險市場的核心亂象,監管祭出四記重拳。
首先是嚴禁費率“陰陽合同”,堵死套利通道。嚴令財險公司不得通過“特別約定、批單、協議”等方式變相修改條款責任,禁止拆分保額、更改標的性質等隱性降費行為,確保備案費率與實際執行一致。同時要求精算報告中明確列示附加費率、平均手續費率及單筆上限,杜絕費用虛高。
在監管上,明確財險公司對中介機構的管理主體責任。不得委托無資質機構銷售,不得以“宣傳費、技術服務費”等名義變相支付超額手續費。費用支付必須“實質重于形式”,嚴禁虛掛中介業務、虛列會議費、廣告費等套取資金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為破解應收保費難題,推行“見費出單”機制,原則上需收取全額或首期保費后方可出單。其中首期保費不得低于總保費25%,分期繳費設置剛性約束(如1年期保單分期≤4期,間隔≤6個月),嚴防空轉保單和財政補貼騙保。
監管同時要求險企定期回溯實際經營與精算假設偏差,偏差過大時需重新備案甚至停售產品。推動費率定價從“靜態報備”轉向動態校準,防范風險錯配。
天職國際保險咨詢主管合伙人周瑾向界面新聞表示,監管推行非車險的全面報行合一,從根本上解決手續費畸高、費用使用不規范,以及惡性價格競爭等市場亂象行為,同時也為了保護消費者權益,引導行業規范經營和轉型高質量發展的需求。
人保財險總裁于澤曾在業績會上表示,推行商業非車險“報行合一”,有利于提升行業和公司的承保盈利、風控水平和服務質量。避免行業“內卷式”競爭,規范市場競爭秩序,促進改善行業非車險虧損局面。
于澤預計如果非車險報行合一順利推進,實施“報行合一”的業務先期能夠推動降低費用率1個百分點左右。
中小險企如何求生?
對于大型險企而言,推行非車險的“報行合一”無疑是利好。
于澤認為,從車險“報行合一”效果來看,馬太效應明顯,前三家車險市場份額2024年比改革前提升了約1個點。推行商業非車險“報行合一”,也有助于公司將資源從惡性競爭中解放出來,釋放早期在風險減量服務方面的投入效能,發揮公司的品牌、規模、網絡、專業和人才優勢,支持擴大定價承保能力、提升理賠服務水平、增強市場競爭力,促進公司經營業績的提升。
但對于定價能力不足,競爭力有限的中小財險公司,“報行合一”將對業務帶來更大的沖擊。
周瑾告訴界面新聞,對中小財險公司的短期影響而言,一方面保險公司為了滿足監管合規要求,需要規范費用管控的內部制度和流程,需要付出一定的合規成本,另一方面,財險公司摒棄過往的價格競爭模式,不能靠返傭等不規范費用運作方式來贏得業務了,會失去一些市場“競爭力”,并可能引發中小保險公司市場份額和競爭格局的進一步變化。
對此,周瑾向界面新聞指出,保險公司均需要重塑銷售能力,提升規范化經營和精細化管理水平,加速市場的優勝劣汰,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,引導行業良性競爭,保證客戶利益,確保財險行業的可持續發展。
某大型財險公司戰略部人士則向界面新聞建議,中小財險公司應立足自身優勢,聚焦特定非車險領域,切忌被保費規模裹挾,盲目折騰。在產品服務上,由于中小公司整體的抗風險能力和再保安排上受限,股東資源型的對公業務是基石和品牌展現,市場業務則是補充,應采取謹慎跟隨策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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